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半月谈记者阿斯顿维拉兰迪·勒纳报道
朝鲜肃宗时期的葬礼制度与送葬者群体探析|
在朝鲜王朝第19代君主肃宗(1661-1720)统治时期,王朝礼制达到空前完备状态。作为维系"礼治天下"的重要环节,王室葬礼制度中衍生出的"送葬者"群体,既承载着儒家丧葬礼仪的实践要求,又折射出朝鲜社会独特的身份等级体系。本文将从制度沿革、职能分工、社会影响叁个维度,解析这一特殊历史现象。肃宗朝丧葬礼仪的制度化进程
自17世纪中期开始,朝鲜王室为强化儒家治国理念,先后编纂《国朝五礼仪》《丧礼补编》等典章。肃宗八年(1682)设立的礼曹详定所,专门负责规范包括葬礼在内的各类仪轨。根据《肃宗实录》记载,这个时期将送葬者细分为32个工种,涵盖执绋、捧香、持幡等不同职能,各工种人数精确到个位数。其中"白衣执绋者"需由宗亲府选拔良家子弟充任,其选拔标准明确规定"须眉清目秀,身高五尺叁寸以上"。
送葬者群体的身份谱系与社会功能
送葬文化对朝鲜社会的影响
随着王室丧葬仪式的标准化,民间兴起模仿风潮。据《京都杂志》载,汉城两班贵族葬礼的送葬者规模在肃宗后期增长叁倍,催生出专业的"丧舆房"商业机构。这种现象导致礼曹在肃宗叁十五年(1709)颁布禁令,严控平民葬礼规格。但送葬文化已渗透到社会各层面:安东地区的"丧舆戏"、全州的"挽歌谣"等地方艺术形式,皆源于送葬者的职业表演。
从制度史视角观察,肃宗时代的送葬者群体既是儒家礼制的具象化载体,也是观察朝鲜社会身份制度的重要窗口。其严密的组织形态影响着后世丧葬文化发展,直至高宗时期西式殡仪传入前,这套体系仍在朝鲜半岛持续发挥作用。对送葬者群体的深入研究,为理解朝鲜王朝"礼法社会"特质提供了独特切入点。-责编:陈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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